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滞纳金规定
时间:2023-06-21 10:40:25 3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市人社局还在官方网站收回《对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无关问题的关照》,对用人单位违规不给员工交纳保险费作出处分划定,并明白了滞纳金的盘算规矩。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产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报告补缴胜利的前一日止,依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公司拒绝为员工承担工伤保险,合法吗

公司拒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深圳一月份社保没缴纳四月份可以补缴吗

可以,但是有条件。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补缴有滞纳金,滞纳金的算法:1、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3、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三、公司不交社保税务局会查吗

公司不交社保税务局不会查。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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