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需提供申请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想要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他们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房屋位置、产权号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房产保全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房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对当事人所拥有的房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保全措施。房产保全申请所需材料清单包括:
1. 民事起诉状:提交起诉状是房产保全的前提条件,其中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诉讼事实等。
2. 证据材料: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房屋评估报告等。
3. 申请保全申请书:申请人需要明确阐述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保全措施后对案件审理的影响。
4. 财产清单:列出申请人所申请保全的房产信息,包括房屋面积、权属状况等。
5. 申请费用交纳凭证:申请人需要提供交纳申请费用的收据或凭证。
6.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房产保全申请,或者提交申请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房产保全申请被驳回。因此,在申请房产保全时,务必要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书中需详细说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在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还需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房产保全申请,或者提交申请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房产保全申请被驳回。因此,在申请房产保全时,务必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