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上一级交警部门。比如你是中队,就交给大队。如果大队有责任,就交给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查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自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并书面报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的性质
我国的行政复议办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并不是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是,按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证据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3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完毕后,交管部门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制作编号不同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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