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选举董事长不合理。董事长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一、董事辞职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吗
需要董事会批准。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董事选举办法一
董事选举办法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者非股东担任。董事任期一般由公司内部规章规定,分为定期和非定期两种。定期将董事任期限制在一定期限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三、公司法对于董事长选举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长选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但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生产方式。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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