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更改遗嘱不需要告诉受益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更改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因此更改或撤销遗嘱不需要告知受益人。但为防止纠纷,最好告诉受益人。
办理遗嘱公证用证明人吗
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证遗嘱,一类是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也就是民间所说自己立遗嘱自己写的,法律上叫自书遗嘱,还有一种叫代书遗嘱。见证人可邀请当地村委会人员、居委会人员或者是家族长辈作为见证人。子女因与遗产有关,不可作为见证人。法律规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非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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