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超期使用农民轮换工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2023-04-22 21:25:14 1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企业超期使用农民轮换工有关问题的请示》(黔劳社厅函[2004]234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与农民轮换工超过规定期限延续劳动合同问题,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1年国务院令第87号)关于农民轮换工期限的规定,对企业违反规定使用农民轮换工,对农民轮换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予以赔偿。

二、关于农民轮换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对符合《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1年国务院令第87号)第28条规定转为城镇户口合同制工人的轮换工,企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符合退休条件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不属于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的,合同期满后,企业应当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1年国务院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支付农民轮换工生活补助费,并支付回乡补助金。农民轮换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

全文4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费 最新知识
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超期使用农民轮换工有关问题的复函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超期使用农民轮换工有关问题的复函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