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和解是指当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自由选择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不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必要程序。双方也可以直接选择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而无需协商与和解(2)调解。和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说服和教育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民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二,行政调解。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依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不予受理调解申请。双方接受调解并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调解协议,并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是指合同争议的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和解决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这是解决合同纠纷最常见的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