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转移财产是犯法。公民原则上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有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起诉前把存款放在子女卡上,是不是转移财产
1、起诉前把存款放在子女卡上,如果父母和子女约定财产仍然属于父母的,则不是转移财产;如果是无偿将存款赠与给子女,并且是为了逃避到期债务的,则是转移财产。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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