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说明丢失的事实);
2、去户口(死者)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后,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补开该证明即可。
一、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
在当事人是家庭户口,并且不是户主的前提下,可以由户主办理该项:
1、应由当事人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户口本信息更新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子女户口单独立户可以有什么条件
子女户口单独立户,需子女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三、户主的户口只有一个人可以迁走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迁移户口。具体的手续参照如下: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落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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