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
股东的表决权具有以下性质:
(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
(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
(三)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
(四)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行使股东表决权的方式有哪些
行使股东表决权的方式有:
1、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按照累计投票制度,表决权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4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