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五种情况均不在涉水险的理赔范畴之内:
1.由于二次启动引发的发动机受损问题,涉水险将不予赔付;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车辆浸泡水中的情形之下,我们应该主动采取断电措施,以防发动机意外启动,给车辆带来更大的损害和经济上的损失;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车主在面临车辆被淹的困境时,往往会在发现发动机熄火后,出于本能地尝试再次启动,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由于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事故所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毁或者维修;
3.当车辆并非在保险人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时,若因车辆维修质量未能达到标准而需要重新修复;
4.被保险人或者驾驶员在拖延车辆送修期间所产生的费用;
5.车库进水所引起的损失,此类情况应由车损险负责理赔,涉水险则无法提供保障。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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