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包括所得税吗?
时间:2023-06-09 19:35:07 2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案例回放

李先生所在的事业单位这两年打破传统的“铁饭碗”,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并采取年终考核的管理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新举措获得大部分员工的拥护,可今年由于李先生自己的失误,导致单位一定的损失,在年终考核中,他被列入了解聘的范围。李先生对此感到无可奈何,但他对于单位解聘后的补偿金计算有些疑问,补偿金是以税前还是税后工资计算,让他和单位争执了很久。李先生觉得,这不是单位故意少给他补偿嘛?

专家解析

劳动人事专家苗其巍先生指出,现在人事改革已经渐渐地遍及到绝大多数事业单位。

李先生所在的单位以考核没过关为由解除他的聘用合同,是不是可以呢?《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中规定:“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李先生只是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不是单位能给其一次机会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法律法规还是给予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机会的。单位应该考虑调整李先生的工作岗位才对。只有当李先生不愿意去新的工作岗位,才能行使单位的解除权。当然在这种解除方式下,事业单位应该给予李先生经济补偿。

至于李先生与单位争执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属于经济补偿金的范围,上海市人事局对此有明确解释:“计发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基数,是指国家统计部门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确定的项目,不包括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个人应缴纳的各类税费。”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以员工的税后工资为计算基数,李先生的单位在这个问题上处理是正确的。不过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除了我们常说的工资外,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加点工资等都应该属于月工资基数的计算范围。

文汇报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新时间:2024-01-22 16:15:22
查看个人所得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个人所得税 最新知识
针对补偿金包括所得税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补偿金包括所得税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