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所得税包括年终加薪吗
自然是涵盖了的。
在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所得工资”不仅包括了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基准待遇,同时还囊括了薪酬范畴内的奖金分配、年终双薪的额外奖励、工作表现优秀所获得的劳动分红、不定期的津贴和补贴,以及所有涉及到职业岗位或劳务合同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来源,显然包括了奖金和津贴在内。
更详细地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因个人担负某项职务或被雇佣于某机构,从而从前者那里获取的工资、薪资、奖金、年终双薪的额外奖励、劳动分红、不定期的津贴和补贴,以及所有涉及到职业岗位或劳务合同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来源。
换句话说,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收益,只要其与职或受雇关系相关联,不论其源于何种资金支出途径,无论是以货币、物资或是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支付,均应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纳税对象范畴之列。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二、工资薪金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资薪金所得税包括年终加薪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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