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说明,本罪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坪、养殖水面、湿地等,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土地管理规定,可以构成本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的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或规划,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地改为建设用地或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侵占集体土地罪是怎么立案的
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是: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占有林地方面,非法占用林地的,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的,也构成非法占用土地;
(3)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等的,应予立案追诉。
侵占集体土地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占集体土地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集体土地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侵占集体土地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侵占集体土地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集体土地罪;
4、主观要件。侵占集体土地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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