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解聘物业需要些什么
业主委员会要在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的行为条款。这样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行为时,业主委员会就可以依照委托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具体要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下列违约条款:
1、收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并没有按政府公布的指导价或指定价收取费用,或收费标准远远高于同档次物业。其次,物业管理企业还存在着乱收费、重复收费、收费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2、财务管理问题。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不合理开支偏大,如办公经费、招待费等,特别是人员工资占了费用支出的很大比重。如果出现费用开支不是用做物业管理和服务上,而是挪作他用,那问题就更严重了。
3、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不当,没有按计划投入资金、人力进行维修、保修,造成公共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别是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失修失养后,房屋不仅没有保值增值,还会贬值。
4、服务质量差。不仅员工服务态度差,缺乏服务意识,业主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甚至还出现员工欺辱业主的行为。
5、因管理水平低。物业管理企业不能充分行使管理权。三无人员经常出没,小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对个别业主侵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缺乏管理力度。整个小区居住环境很差。
6、治安消防漏洞多。小区居民经常丢失车辆,家中被盗也时有发生。在小区发生火灾时,消防灭火设施失效等,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不到安全保障。
7、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各种义务,或是发生了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人员严重侵犯了业主利益的行为等。这样.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上述违约、违法行为时,业主委员会就可以依法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重新选择和聘请其他的物业管理企业。
二、业主解雇物业服务人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具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完成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本行业自身的专业特色以外,在市场地位、经营运作、法律地位等方面和其他企业一样,都要遵循企业法人讲究质量、信誉、效益等市场竞争法则。所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它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中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
第二,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物业的管理和提供的多种服务,为业主和租户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安全、幽雅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公司作为非生产性企业,主要是通过对物业的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以及直接为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标。因此,从本质上说,物业管理公司的产品只有一个,那就是服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是有偿的,是带有经营性的,是属于企业性的经济行为。
第三,物业管理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某些行政管理的特殊职能,因此它是现阶段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正处于改革发展中,某些管理的职能和职权并没有完全转轨和明确,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在向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了部分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管理的职能,例如大厦的质量安全、住宅小区内的市政设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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