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怎么起诉咨询律师
时间:2023-08-14 14:35:23 3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因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流程有:

一、诉前准备工作

第一,明确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只有选择正确的法院,其案件的起诉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继承案件一般是由被告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当事人应该在民事诉讼状中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例如诉讼请求就是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按照法律的规定,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尽量要寻找原件。证据要为法院准备一套,再按被告人数准备几套复印件。

第四,书写民事起诉书,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被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就是被告。

二、进行民事诉讼

1.第一审程序

l)起诉阶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保护。起诉的一方当事人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继承纠纷,首先必须有当事人的起诉。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提交民事诉讼状,并且预交起诉费,然后等待该法院审查是否受理。

(2)受理通知

在实务当中,一般法院的立案庭受理了起诉书,并让当事人缴纳了诉讼费,就表示受理了案件。现在北京地区法院一般都不先收费,收材料也是立案了。

(3)通知应诉

法院的立案庭会将受理的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手中,然后承办法官一般先使用座机电话通知对方来领取起诉书和传票等法律文书,给双方安排开庭时间。

(4)开庭审理

按照法院安排的开庭日期,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最后,出庭的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5)司法鉴定

委托鉴定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遗产当中涉及房产等财产,而各方继承人又无法就其价值或者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就只能由法院委托该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等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

(6)法院判决

法院依法作出裁判通过庭审,法院会根据庭审笔录和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事实上的审查和判断,然后依法做出判决。

(7)裁判文书的送达

判决作出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判决的宣判并送达,一般情况下,都是法院邮寄到当事人事先留存的地址送达确认书上的地址。这时,如果继承纠纷案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二审人民法院。

2.第二审程序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引起二审程序启动的,二审法院会根据相关的证据,作出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判决。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当事人都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最后的生效判决,对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不能再上诉,当事人必须执行已生效的判决。

3.执行程序如果民事判决书中有需要执行的部分,而法院给的履行期届满,义务承担方又拒不履行义务的,享有权利的一方就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判决生效起2年内)向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或者相关的执行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4.再审程序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错误的判决,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日其6个月内可以依法向生效判决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祖孙三代的继承纠纷问题

2008年1月20日,林老太的三子林某因病死亡,母亲、妻子、儿子三人因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个人存款等遗产分割产生纠纷。

年过九旬的林老太在诉状中称:其二子、三子已去世,长子无能力赡养。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几年来,大学毕业的孙子从未看望过她,尽,因此要求继承儿子的全部遗产,并领取丧葬费、抚恤金,以充抵孙子对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

在林老太将孙子告上法庭的第二天,法院收到了三儿媳王女士要求参加诉讼的申请书。王女士提出自己与被继承人是夫妻关系,妻子作为继承人,该诉讼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王女士称,丈夫生前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来自己带着孩子在外租房居住,生活并不宽裕,理应继承遗产。

庭审中林老太提出,依照法律规定,孙子有义务对其进行赡养,但多年未尽法定义务;王女士在林某患病初期曾去照料,后不再过问;林某户口婚姻一栏记载为离异,说明王女士已与林某离婚不存在继承关系;儿子林某患病期间一直和原告共同生活,因此应由原告继承儿子的所有财产。

王女士向法庭提交,证明自己和林某系夫妻关系;提交林某留下的住房出售产权界定卡,上面写明配偶为王女士。王女士认为,被继承人林某留下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取得一半财产后,剩余的才能作为遗产处理,而且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

孙子认为,原告起诉的理由是其年老体弱,需要别人护理,可原告长子还在,可尽赡养义务;被告在外地工作,经济拮据,没有赡养能力;原告把继承和赡养两个法律关系混淆,本案是继承纠纷,赡养应当另案处理;被告作为死者之子也有继承权,原告的诉讼请求侵犯了被告的继承权。

法庭调解认为,本案三位当事人均属法定第一顺序继续承人。原告林老太年过九旬,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他人赡养;王女士常年经受着丈夫患病带来的精神痛苦,独自一人将儿子抚养成人实属不易;孙子身处外地无赡养能力。

我国法律上的结婚和离婚均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果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如果通过法院裁判,应有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原告仅以户籍登记和病历上记载而主张王女士与林某已离婚,证据并不充分。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的住房、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继承纠纷所争议的标的物是死者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的,应当先将共同财产分出后,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通过法官释法,林老太明白了法律规定后,法院作出调解意见:按照,王女士和被继承人林某共有的房产32平方米及其他遗产归王女士、林老太孙子所有,王女士给原告林老太25000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全文2.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0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遗产范围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新时间:2024-01-11 10:15:18
查看遗产范围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遗产范围 最新知识
针对继承纠纷怎么起诉咨询律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继承纠纷怎么起诉咨询律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