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第三次签订合同不会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订合同不会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连 续 二 次 固 定 期 限 , 第 三 次 能 否 为 无 固 定 期 限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连续二次固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如果一个民事主体已满二次固定期限,则其下一次固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而关于第三次固定期限是否可以是无固定期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第三次固定期限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因此,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后,第三次固定期限是否可以是无固定期限,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虽然第三次签订合同不会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后,第三次固定期限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具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全文7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