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或者出现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有:因客观上存在着不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有一方存在着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情况,并且经过催告之后依旧没有在合理的期限之内履行等。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下列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可以解除:
一、承包方与发包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二、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
三、出现下列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
1、解除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指当发生法律规定时,一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解除合同条件的有: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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