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申请、答辩与反诉
申请人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且,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另外,现在还需要预缴仲裁费。
2、仲裁庭的组成
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各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审理
一般来说,仲裁庭需要开庭审理案件。
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4、仲裁裁决
仲裁庭要在组庭后九个月内做出仲裁裁决书,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必要和确有正当理由的,就可以去延期。
5、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当事人应依照裁决书写明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仲裁裁决书未写明期限的,就要立即履行。
需要注意地是,不管是国际贸易仲裁还是一般仲裁,按规定都是一裁终局,不能再起诉。要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所在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所以,在国际仲裁结果出来之后,你要是不接受仲裁结果的,要是你有不同的情况,建议可以先找个擅长解决涉外纠纷的律师问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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