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一、什么是合同提存
合同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二、提存行为是怎样的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三、法律后果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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