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购房订金退还流程方面,以下内容可供参考:若交付方依照约定完全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则其所缴纳的订金应当被视为房款的组成部分或者全额退还;若由于特殊状况(例如自然灾害等)造成双方无法按照预定时间签署合同,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主观故意所致,那么该笔订金便有可能获得退还;然而,如果收款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此时,订金将有可能被全额退还并额外支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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