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驾驶员在一次事故受伤,不是我开的车请问按照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赔09年7月的事现在还没有处理好,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一样吗。我应该从谁哪里得到什么赔偿?有没有误工费、陪护费等费用??在我出事故住院期间公司仅仅发放给我基本工资请问我的合法权益有没有受到侵害??
问题补充:
注意:我和另一位驾驶员一起为公司送货,他在高速公路追尾(事故责任在我方),导致我腰椎受伤,住院半月一共休息了3个半月,公司每月发给我基本工资目前听说公司只给我报医药费其他的都没有有了这合理吗?
本网站答疑: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如果你是执行职务期间损伤,你就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这两者没有矛盾和冲突,建议你两者都可以主张。
你可以向驾驶员和单位主张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一般车辆都有交强险和其他险种,最后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处理本次交通事故所直接支出的费用。如果腰椎损失且致腰部功能丧失达到25%以上就构成了十级伤残,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工伤赔偿中,腰椎损伤最低是十级伤残,可按照十级伤残的规定来主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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