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事业机关养老保险遗属人员申领困难补助金
时间:2023-05-09 21:53:10 1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参保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

1、遗属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2、遗属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无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和遗属与已故人员关系证明;

3、参保单位出具的遗属与已故人员关系证明;

4、遗属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政府最新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文件。

注:社保经办机构审查单位报送的材料,由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表,确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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