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支付令法律手续适用什么程序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属于督促程序,收到支付令后,债务人有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止督促程序,自动转入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七条债务人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