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多久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可以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变更属于公司的自治范畴,但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对变更公司名称的规定,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公司名称,也就是说,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公司名称在经核准登记注册一年后,即可予以变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二、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司可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1、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住所的变更。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6、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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