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一)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二)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三)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四)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五)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二、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
查二手房房屋产权购房者可以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售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基本信息。
三、办房屋产权需要哪些材料
办房屋产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全文6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