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二年。
合同所附期限的种类
1、生效期限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
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这就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所称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该期限即为始期,至该期限到来后,当事人才能实际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终止期限
终止期限,也称为解除期限或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
这就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所称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至某年某月某日终止”,该期限即为终止期限。
合同中所附的生效期限与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并不相同。因为在履行期限到来前,合同可能已经生效,债权债务已经产生,只是当事人尚不能履行。而在生效期限尚未到来时,合同根本没有生效,当事人也不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换言之,债权债务并没有产生。
附时间合同生效条款是以规定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合同生效之后,双方任何一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都是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是可以进行违约的,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解除,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的。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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