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企业试用期6个月是合法的,但前提是劳动合同是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为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是没有补偿的。试用期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适应的过程,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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