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状告奔驰汽车存缺陷获赔65万
时间:2023-06-07 18:03:50 3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一场车祸中,刘先生所驾驶的越野车迎面撞上一棵大树,但驾驶员位置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出,刘先生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将生产该车的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和销售商哈尔滨市粤港先锋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一审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刘女士等3人经济损失65万余元。

刘先生之妻刘女士等3人起诉至原审法院称,2006年7月6日,刘先生驾驶小型越野车由哈尔滨市去往逊克县,因路况不熟,车辆驶出路外,与道路东侧一棵杨树相撞,致使车辆严重损坏。车祸中,正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出,司机刘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副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弹出,坐在该位置的孙某受伤。刘女士认为,该车在车祸中损毁严重,但安全气囊未弹出。这说明该车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缺陷,是造成刘先生死亡的唯一原因。因此,刘女士向生产商北京奔驰公司和销售商粤港先锋汽车公司索赔近110万元,并要求北京奔驰公司将缺陷车辆召回及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车辆存在驾驶员安全气囊受到一定程度的碰撞未能弹出的缺陷,该缺陷与驾驶员刘先生死亡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最终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刘女士等3人经济损失65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全文5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新时间:2024-07-18 15:45:03
查看消费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消费者 最新知识
针对消费者状告奔驰汽车存缺陷获赔65万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消费者状告奔驰汽车存缺陷获赔65万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