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颁发《离婚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区县民政局。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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