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此过程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必须进行过户处理。具体流程包括:
首先,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手续;
其次,必须向该部门提交申请以办理强制性变更保险手续;当以上所述所有步骤顺利完成后,需领取新的驾驶执照。
同时,二手车辆交易发票、已经生效之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原始交通责任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新车主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应当交给保险公司,以便其进行后续操作。保险公司在收到这些材料之后将会为客户免费办理相关补办手续并进行投保单及批单的问题备注。变更完成后,新车主将取得由原保险单及批复声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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