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拍卖房子二拍多久后三拍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二、法院拍卖房子二拍的流程
法院拍卖房子二拍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供房产信息给法院。
2.法院查封该房产(法院采取措施前会先出具查封裁定书)。
3.查封后法院会出具腾房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评估通知书。
4.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网络询价、定向询价)。
5.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请求复议。
6.法院在拍卖平台上进行。
7.进行第一次拍卖房产。
8.一拍流拍后,进行二拍房产。二拍的起拍价一般会再次降价,降价幅度不会超过一拍起拍价的20%。
9.二拍流拍后,可进入财产变卖程序。
三、法院拍卖房子二拍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拍卖房产二拍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2.法院提供的民事裁定书(原件)。
3.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原件)。
4.拍卖单位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拍卖成交的相关文件(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n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全文9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