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放档案吗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劳动关系结束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其是否应放入档案,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1.用人单位有权将该通知书放入劳动者的个人档案中,作为劳动关系终止的官方记录。
2.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直接将通知书交给劳动者,由其自行保管,并在办理相关手续(如劳动保险转移、户籍转移等)时提交给相关部门,最终这些文件可能仍会被归入个人档案。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终止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将终止通知书直接放入档案。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有何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劳动者离职后具有多重作用。
1.它是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户籍转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没有这份证明书,劳动者可能难以顺利完成这些必要的转移程序。
2.它还能用于办理失业证等,为劳动者在失业期间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支持。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官方确认,有助于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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