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伙同他人实施盗窃牲畜、粮食,潜逃12年后终归案。8月12日,和林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任某某提起公诉。
2001年9月至2002年10月间,任某某伙同王某某、支某某等8人(均已判刑)结伙或交叉结伙,在和林县和清水河县境内的多个村镇疯狂盗窃牛、羊等牲畜及玉米等农产品,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2000余元。案发后,其他涉案人员陆续归案并受到刑事处罚,任某某一直畏罪潜逃,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实施抓捕。潜逃12年后,任某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和林县检察院认为,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窃取公私财物,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和林县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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