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日常玩乐开销,浦北县一80后男子温某作半年间竟多次驾驶摩托车潜入仓库疯狂盗窃他人建材,随后扬长而去,涉案金额近达13万元。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未追回的物料吊塔发还给被害人夏某。
现年33岁的温某作,系浦北县小江镇人,初中文化,无业。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3月份期间,温某作因无钱花销,便萌生去盗窃的念头。于是,温某作便多次驾驶摩托车窜至浦北县小江镇实验小学后旧电视塔处的仓库内,盗窃了夏某等人存放在该仓库内的物料吊塔、槽钢等建筑材料,后用摩托车运输到赖某乙和宁某的废旧店出售。经鉴定,被盗的物料吊塔8.5套、槽钢65条,共价值人民币128365元。案发后,被告人温某作于2015年6月18日在浦北县第一幼儿园路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多次盗窃,但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坦白,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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