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盗窃成瘾,半年时间11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9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肖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查,肖某系株洲市人,现年24岁,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12月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由于肖某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而且其平时上网、吃饭都要花钱,因此肖某产生了想依靠盗窃东西来谋生的念头。
2014年春节前后的一天晚上10时许,肖某窜至株洲XX厂生活区张某家,趁张某家中无人之机,采取踢门的方式进入其家中,盗窃了一台电视机。随后,肖某将该电视机进行销赃,得赃款50元。过了两天,肖某想到张某家还有一台空调,于是又趁早上5时许无人之机,破门进入张某家将一台空调盗走。由于空调太重,肖某便将该空调丢弃在张某家楼下的楼梯间。2014年5月至6月,肖某先后9次在株洲XX厂生活区、石峰区YY村等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将盗窃得来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外挂机等财物进行销赃,进而将赃款挥霍一空。
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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