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的保障范围:按《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泉政办[2013]17号)规定,中心市区的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开发区(清濛园区)。
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84134.07元(单身申请的,家庭年收入31207元)、家庭资产总额47万元以下。
1、本地居民
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属于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
2、新就业职工
应持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年以上,持有人事部门报到证,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
应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当地缴交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在本地无自有私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
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3、现居住情况证明(租房协议书、长期在某地居住的社区证明等);
4、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为统一格式,可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5、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入“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后,就可打印出“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带打印(填写)完整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户籍(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受理。受理后的各个审核流程统一在内部进行流转。
3、申请人在审核期间,可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相关栏目,输入受理回执号、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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