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成调解后必须撤诉吗
确实,没有必要一定要撤销诉讼。
在由法庭主导的调解环节中,整个过程将会记录在谈话笔录及调解协议之中,而经过法庭确认之后的调解协议就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调解书。
当这样的调解书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签署并交回之时,其便具有了法定的法律效力。
无论是哪一方未能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内容去履行义务,都有权向法庭申请对该方进行强制执行。
因此,并不需要再次提出撤销诉讼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社区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所规定,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并签署的调解协议,皆具备着与法律等同的同等效力,需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真履行和遵守。
作为我国基层的重要基层自治组织之一,居民委员会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具体功能便包括了对各类邻里、家庭和个人之间的民事纷争进行公正且合规的调解工作,并且在圆满解决各类争端事项后,以书面形式出具调解书,以便双方留下公正合理的记录和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n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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