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二、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
(一)申购家庭分组
为有效促进区域职住平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对园区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该项目第二批次申购家庭分为三组:
第一组:海英人才
入选海淀区“海英人才”(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且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的家庭。
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
(1)申购人须在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政府机关及各类型事业单位、埠外企业在海淀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分公司)工商及税务关系均在海淀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并在海淀纳统,原则上入选企业须符合北京市禁限目录要求。
(2)申购人须拥有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含)学历,且同时拥有学历证和学位证。
第三组: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二)配售次序
该项目分组摇号及配售次序为:第一组为“海英人才”;第二组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第三组为“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申购结束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核对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查,未通过审核及复核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申购家庭符合第一组“海英人才”、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资格申购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认定材料。未通过该组别资格审核的,不得参与该组别摇号、选房。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一)审核认定材料清单
1、第一组“海英人才”: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海英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购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5月在海淀区企业缴纳社保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
2、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购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5月在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缴纳社保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
(二)提交材料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13日9:00—16:00。
(三)提交材料地点为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区16A一层,联系电话:6178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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