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公路交警查获一起饮酒驾车违法行为,驾驶人甘某因饮酒驾车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6个月。
1月11日20时35分许,高速公路一支队响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新墩收费站一名驾驶人浑身酒气,在收费道口处拒绝缴费。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甘D·XXXXX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浑身散发酒气,说话含糊不清,站立不稳。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驾驶人强烈反抗,极不配合。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平川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甘某体内酒精含量78mg/100ml,属饮酒驾车。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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