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时30分许,一辆红色车牌为冀DXXXXX的马自达轿车,沿曙光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附近飞速行驶,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酒精测试。此时,驾驶人突然加速驾车向南逃窜,并在曙光街与朝阳路口西20米处停下,下车后,驾驶人向路边的小火锅店内跑去。
民警立即上前将驾驶人带出火锅店,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该驾驶人拒不配合,并夺过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狠狠地向民警头上砸去。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方某的血液酒精含量51.9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此次方某暴力抗法事件,造成民警头部受伤并缝合五针,左手中指骨折。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辖区刑警队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方某已被刑事拘留。
全文2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