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手续应该怎样操作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二手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7.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三、二手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以下事项:
1.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
2.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
3.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办理过户手续,也要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
4.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双方应到物业处进行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
5.户口迁移。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6.结清二手房尾款。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原房东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上加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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