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一样。
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是对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工资收入的临时补偿。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依法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贴。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
(3)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一般是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况。
医疗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来讲,公司肯定是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公司必须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刚开始生病的情况下,员工享有法定医疗期,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要按照工作年限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9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