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一房二卖的发生,制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房地产物权时,为限制房主再次处分房地产,保护债权人未来取得物权而进行的登记。例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对尚未建成的房屋进行预告登记,以限制开发商再次出售或抵押出售的房屋。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并非无限长。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可以进行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因此,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如果只进行预告登记是不够的,就要及时办理产权转让,办理自己的产权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二手房网上签约也可以使房地产交易透明,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受人应尽可能明确一房二卖,并加重违约责任。
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房人又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造成的损失,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违约和赔偿责任,例如因为卖房单方面违约,需赔付相应的违约金等,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只要买卖双方是依法签订的合同,违约方要按照违约条款对对方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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