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不放心可以公证。离婚后,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需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对被抚养子女都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公证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要求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允许。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由抚养的一方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全文5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