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院拒绝批准司法鉴定后,可以查阅一审案卷并检查是否有错误。法院应委托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中华医学会是社会团体,即使医学会鉴定有错误,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重新鉴定的可以延期开庭。
如果中级法院拒绝批准司法鉴定,当事人可以带上身份证或委托人的身份证要求查阅一审案卷。在那儿可以找到一审委托鉴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包括交接单和交接回单等司法程序,以检查是否有错误。根据人大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决定以及民诉法第72条,法院应该委托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此,你们坚持法定司法鉴定,那么医学会肯定无法得出公正的结论。而且,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医学会是社会团体,即便医学会鉴定有错误,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根据民诉法132条重新鉴定的可以延期开庭。
司法鉴定被中级法院拒绝,如何进行?
在司法鉴定被中级法院拒绝后,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机构的选择存在不当,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新选择鉴定机构。如果鉴定机构的选择不存在不当,但是鉴定结果存在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仍然存在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重新鉴定。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鉴定结果存在错误,以提高法院对重新鉴定申请的批准率。
因此,在司法鉴定被中级法院拒绝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民诉法第72条、中华医学会章程以及民诉法132条的规定,选择向中级法院再次申请重新选择鉴定机构或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以提高法院对重新鉴定申请的批准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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