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1、重症精神病以及患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的,在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结付(武进区为门诊慢性病种药费补助)。
注:重症精神病的范围包括: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情感分裂性精神病、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
2、白内障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结付。
3、丙型肝炎在门诊进行干扰素α(含普通和长效)、利巴韦林治疗的费用,每月在3200元以内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结付,药费补助周期最长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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