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所需材料如下:
1、转让登记申请;
2、被继承人订立的有效遗嘱等证明文件;
3、继承人身份证明;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房屋继承需要哪些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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