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相容职务未能有效分离
虽然很多会计人员都知道内控规范要与不相容职务分离,知道“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但在具体的内控设计和执行时,却往往会忽视这一点或不清楚如何有效分离不相容职务,一个典型且常见问题就是出纳领取对账单,这个现象在很多单位存在,从不相容职务分离来说,由出纳来领取银行对账单是项大忌,因为出纳本身负责货币资金保管和收支,如果再由出纳来负责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就有可能挪用或侵占企业货币资金,并通过伪造对账单或在余额调节表上做手脚来掩盖自己的舞弊行为。
一些单位在进行职责分工时,往往是从工作方便或效率角度考虑,便安排经常跑银行的出纳来领取银行对账单,殊不知,这种做法会埋下巨大隐患。再比如,一些企业由销售人员负责客户收款、核对的全过程,发生挪用货款事项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企业应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各单位通常应分离的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和执行、执行和审核、执行和记录、保管和记录等。
2、银行账户管理失控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银行开户数量过多,各账户情况无统一记录;银行账户的开立、核销随意,缺乏必要的授权批准程序;对各账户余额无统一的定期检查及核对制度;银行印鉴未能妥善保管。
从完善控制角度来讲,企业对银行账户开户、变更及撤销应建立明确的申请批准程序,并予以书面记录,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应予以核销,银行印鉴应分开保管。
3、票据单证保管不善,使用情况缺乏必要记录和检查
企业对于有价票据及空白单证如果疏于管理,就会被“有心之人”加以利用,因此,应严格票据的日常保管,票据的使用和流转应书面记录,对作废票据应予以妥善处置。
4、授权审批程序不够合理
企业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权限不合理或程序不清,也是很多企业常犯的毛病。
企业应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5、检查、核对机制缺失
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是防范及发现货币资金舞弊的重要控制手段,企业应由负责账物保管和记录以外的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核对。
对有形的实物资产(例如现金、有价证券和存货等)要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程序来核实资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对不具实物形态的资产(如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和负债则定期通过询问、函证和对账等方式验证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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