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事发时还是起诉时计算
时间:2023-08-02 11:43:22 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按照事发时和起诉时计算,是按照鉴定结果计算的。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3)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异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哪里的赔

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可以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选择对自己赔偿有利的受诉法院。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适用何地标准取决于受诉法院地在哪。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选择在事故发生地起诉,那么就适用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如果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起诉,则适用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

同时,对于残疾赔偿金项目的计算,根据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赔偿。故伤者可以择一高标准主张即可。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该解释规定: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因此,若是在异地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选择在什么地方起诉,那么此时确定事故赔偿标准的时候,就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的标准来计算赔偿数额。

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需要对赔偿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基于实际的事实发生原因来定责处理的,由于当事人不可能一直在外地等级接受赔偿和定责处理的,所以相关后续事件是可以回去后继续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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